当我去皮克斯公司工作时,我开始意识到这个巨大的分歧。科技公司不懂创意,他们也不欣赏依赖直觉的思维方式,比如唱片公司的A&R部门[52]听了100个人演唱之后就能感觉到哪5个人会成功。他们之所以认为创意人员只是整天窝在沙发里,自由散漫,是因为他们从来没见过在皮克斯这样的地方,创意人员是多么富有紧迫感和专业素养。另一方面,音乐公司也对技术完全没概念。他们认为自己总能从外面雇到一些技术人员。但是这就像苹果公司去找人制作音乐一样。我们只能得到二流的A&R人员,就像音乐公司只能找到二流技术人员一样。我属于少数人,既懂得发明技术需要直觉和创造力,也知道制作艺术作品需要接受真正的专业训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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